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殘疾人教育條例
預防醫(yī)學

        (1994年8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1號發(fā)布。根據(jù)2011年1月8日《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(guī)的決定》修訂。2017年1月11日國務院第161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)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,發(fā)展殘疾人    (共 7108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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