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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太陽病,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[1]故也。若欲作再經[2]者,針足陽明,使經不傳則愈。
中醫(yī)學

        【注釋】[1]行其經盡:經,太陽經;指太陽病階段結束。[2]若作再經:再,發(fā)生傳變;經,陽明經。指傳往陽明?!咀g文】太陽病,頭痛等證到七天以上自行痊愈的,是因為太陽之病自行其本經已盡七日之數的緣故;倘若沒有痊愈要再行傳經的    (共 269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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