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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漢

明浙江平湖人,字鴻達。正德六年進士。授建昌推官。擢南京戶科給事中,改兵科。嘉靖初請逐不法太監(jiān)崔文,不聽。旋以哭爭大禮,被廷杖。歷吏科左給事中,以疾去。再起,遷工科都給事中,疏言桂萼、翟鑾曠職宜罷;張聰專權,宜簡用耆權以分其任。忤旨奪俸。終山西右參政。工詩,有《漸齋詩草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