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首頁 > 人物 > 張士遜傳 > 正文

第十二章 復(fù)任相仁宗親政事 遭彈劾士遜判河南
張士遜傳

        明道元年(1032)二月,張士遜知許州剛好一年,便以刑部尚書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召回朝廷。第三天,宰相呂夷簡便派人把他叫到府上,說是要商量一件天大的事。二人相見,互致問候過后。張士遜說:“親家公有何事召見?”“這件事非同小    (共 5850 字)     [閱讀本文] >>

開通會員,享受整站包年服務(wù)立即開通 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