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首頁 > 百科知識 > 太陽能光伏 > 正文

EPC合同

EPC是英文:Engineer,Procure,Construct頭字母縮寫。其中文含義是對一個工程負責進行“設計、采購、施工”,與通常所說的工程總承包含義相似。

  “EPC合同”是與建筑物、工廠及發(fā)電站等建設相關的一種協(xié)議,是指包括設計(engineering)、采購(procurement)、施工(construction)在內的建設項目的工程承包合同。有時也將提供EPC稱為“EPC服務”。另外,“交鑰匙合同”(turn-key contract)或“總承包合同”等說法與這一定義也基本相同。因為承包方要負責全部工程,下單方拿到鑰匙后馬上就能開工運營,所以采用了這種說法。對于下單方來說,如果采用EPC合同方式,可降低施工失誤及材料價格上漲等與設計、采購和施工相關的風險。

  就百萬瓦(MW)級光伏電站建設項目而言,與發(fā)電運營商簽訂EPC合同的情況居多。簽訂了EPC合同的建設承包商需要從發(fā)電系統(tǒng)總體設計開始,負責工程的所有環(huán)節(jié),包括選購太陽能電池板、逆變器、架臺等部件及材料,安排現(xiàn)場的土木及施工企業(yè)以及監(jiān)督工程進度。

  另外,在MW級光伏電站建設項目中,發(fā)電運營商為特殊目的公司(specific purpose company:SPC)時,簽訂EPC合同的建設承包商向SPC出資、變成發(fā)電運營商的情況也很常見。
 


內容來自百科網(wǎng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