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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與之

宋洛陽人,字伯可,又字叔聞,號退軒,一號順庵。高宗建炎初上《中興十策》,名振一時。官承務郎。秦檜當國,附會求進,累擢軍器監(jiān)丞,為福建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。專應制為歌詞,阿諛粉飾。所至挾檜勢,多所不法。檜死,被劾除名,編管欽州。有《順庵樂府》、《昨夢錄》。